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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亿美元 Google赢得MySpace广告权
2006-08-08 11:41:00  出处:快科技 作者:上方文Q 编辑:上方文Q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

Google在竞标中击败雅虎,赢得了为社交网站MySpace.com的近1亿用户提供网络搜索和广告服务的合同。

MySpace母公司Fox Interactive Media宣布已经与Google签订合作协议,后者将在今后3年零9个月的时间内获得为MySpace网站提供网络搜索结果和赞助链接的独家授权。同属Fox Interactive Media的RottenTomatoes.com和Scout.com也将得到Google的搜索和广告,但FoxSports已经与微软MSN结盟。

双方的合作将在2006年第四季度起生效,持续到2010年第二季度。根据协议,只要Fox Interactive Media得到了足够的网络流量并满足其他一些条件,Google将在3年内支付9亿美元。

MySpace的广告业务一直被雅虎把持,因此Google的“横刀夺爱”将对雅虎形成不小的打击。这一交易结束了MySpace持续数月的寻找新合作伙伴的过程。

Fox. News Corp.在10个月前改名Fox Interactive Media,并花费5.8亿美元收购了MySpace。自此之后,众多投资者和企业人士都怀疑社交类网站能否实现盈利,而价值80亿美元的搜索相关广告市场有望为其带来新的机遇。

在此之前,Google还曾击败微软,以1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5%的AOL股份,AOL则将继续使用Google搜索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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