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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济南交警发布了《关于解除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和轻型、微型新能源载货汽车城市道路限行措施的通告》。通告明确指出,自2019年6月1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解除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和悬挂新能源机动车号牌的轻型、微型载货汽车的城市道路限行措施。
6月20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文确认了相关消息。济南市也成为了全国省会城市中,首个对皮卡完全解禁的城市。
通告内容指出,自2019年6月1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解除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和悬挂新能源机动车号牌的轻型、微型载货汽车的城市道路限行措施。这意味着,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和悬挂新能源机动车号牌的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今后在济不需要再行办理车辆通行备案或许可。
根据济南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等于2100毫米、货箱栏板上端离地高度小于等于1500毫米、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千克的货车。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6月3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 年)》。该方案指出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以及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鼓励有条件的地级及以下城市加快取消皮卡进城限制,充分发挥皮卡客货两用功能。
此次济南市完全解禁皮卡是对国家相关《方案》的快速响应,今后在济南市使用皮卡车辆将更加便利。济南的率先做出表决,也为其他城市的响应起了积极的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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