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竹一名周姓男子去年1月份通过交友网站认识一名女网友,双方开始以LINE App相互联络,之后更约在女方家中见面。
没想到,周某竟趁女网友上厕所时,偷走她的手机,并意外发现手机内竟有26张不雅自拍和不雅视频1部,随即将这些内容复制到自己的手机内。
然后,周某遂伙同朋友李某恐吓勒索。女网友不愿答应其要求,遂报警处理。
最终,案件交由经新竹地方法院审理,法官认为,周某和其同伴李某存在盗窃、恐吓行为,对于社会治安造成危害,因此判决周男徒刑1年、李男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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