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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表费59元,过路费9元,出租车司机却要收80元,自称多出的12元是补偿给自己的“惊吓费”。
7月12日,家住四川南充市顺庆区潆溪街道办的李女士遇到了这样一桩“奇葩”事。最终,执法人员对该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按照《出租车管理条例》依法进行相关处罚,并责令其退还乘客多收的12元。
据报道,李女士从某打车软件上叫来一辆车牌号为“川RT05XX”出租车。
“刚上车,他也没问我具体到哪,直接就往前开。”她回忆说,车子起步后,司机便询问是否打表?眼瞅着发车时间在即,李女士便希望司机可以通过绕城高速到嘉陵汽车站,到时候计价器上的金额和过路费都由本人承担。双方达成协议后,出租车由马市铺高速入口驶入,嘉陵汽车站旁高速驶出。
行驶过程中,司机向李女士提出在支付车费之外,还需支付“惊吓费”,共计80元。而这支付原因则是:“高速车速比市区车速快好多,太吓人,你还是该适当补偿一下嘛。”
一边是即将出发的客车,一边索要“惊吓费”的出租车司机。万般无奈下,李女士只能支付这80元的“惊吓费”,悻悻离去。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出租车载客上高速,除需乘客自己承担过路过桥费、计价器上费用外,无需再支付其他费用。
经过调查,李女士乘坐此车时,计价器显示金额59元,过路费9元,司机确实存在乱收费情况。该车司机万某也承认自己未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取费用的事实,执法人员对其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按照《出租车管理条例》依法进行相关处罚,扣除该驾驶员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分,并责令其退还乘客多收的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