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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监管办法将实施 食药总局欢迎阿里参与社会共治
2016-06-16 10:06:13  作者:sunshine 编辑:sunshine   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

6月15日,首届“中国互联网+食品安全高峰论坛”在京召开。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孙咸泽在论坛现场披露,《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实施,监管部门欢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利用自己的优势和渠道,参与到科普宣传、大数据治理等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

阿里巴巴首席治理官郑俊芳表示,阿里巴巴非常重视食品安全,愿意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预警和交流,早在2011年就已成立专门团队管控食品安全,随后这支团队并入平台治理部统一管理。她认为,“食品安全需要监管部门、食品企业和电商平台一起携手,才能系统解决。”

商家商品资质双重审核,引导平台卖家合规经营

郑俊芳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组建专业团队管理平台食品安全,不仅在入驻环节严核商家经营资质,也在商品流通环节严核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要素。

但长期以来,阿里巴巴在清理食品类商家时,一直缺乏恰当的法律和法规依据。而如今,随着即将出台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及2015年10月起实施的新版《食品安全法》,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能依据法律对平台上的商品进行直接的管理和引导。郑俊芳表示,“我们会持续引导平台商家按照法规提交相关的资质证明,做到合规经营,对于无法提交资质的商家会清退处理。”

郑俊芳同时提到,对于平台庞大数量的商品和成交量,除了靠规则和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更需发挥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来管理。同时,电商平台特有的聚合性能够成为食品安全科普的新阵地,“仅手机淘宝每天的‘客流量’就已经过亿,我们非常乐意成为国家食安知识的科普园地,让更多消费者能够了解到理性、科学的食品安全知识”。

理性看待食安问题,呼吁“分层式”管控

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副司长崔恩学在论坛上表示,政府监管部门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要顺应社会的发展,顺应互联网+的发展,依法做好监管工作。“传统或者是完全照搬传统的方法,我们认为已经很难完全适应互联网+监管的需求”,他提到,“仅靠监管对互联网食品的销售很难从根本上得到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最终的解决应该是综合治理,走共治之路。”

郑俊芳在主旨演讲中也提到现实情况下存在的管理挑战,“电商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者有流通许可,食品生产者有生产许可,最终发现食品不合格,那么该向谁问责?如何做源头管理?”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曾经对抽检出现问题的食品做专项数据分析,发现超过90%的“不合格食品”都存在源头问题,即食品的原材料、添加剂或制造工艺不符合规定。然而,电商平台除了在履行法规下的审核资质证照、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主动处理,难以介入到生产企业的生产链。

另外,郑俊芳也表示,目前食品安全管理过于“一刀切”,简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郑俊芳提议,食品安全管理及信息公开应该分层分级,监管的重点和重心更多放在安全隐患大的食品上,对于安全隐患较小的食品品质问题,食品感官瑕疵,更多交给市场机制来管理。“我们认为,这样的区分有益于科学管理,也能让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有更加科学、理性的认识。”

郑俊芳最后总结道,只有监管政府、食品企业、电商平台携手,共同搭建起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才能最终创造出良好的网购体验。“希望大家各司其职,站在每个人的专业角度去思考,我们能为食品管理做一些什么,我们能为提振食品安全和消费信心做什么,真正地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我们要让消费者知道,通过有效的管理,生活在中国,购买这些食品,一样可以是安全的”。

据了解,目前阿里巴巴已与国家食药监总局建立食品安全科学传播机制,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科普信息,今后会在手机淘宝APP的淘宝头条专栏位置展示。另外,阿里正在多层面探索食品安全体系的搭建,有望在原产地追溯、保鲜包装、检验检疫、物流速度和支付便利等方面和监管机构、生态圈合作伙伴、食品企业合作,通过大数据应用,建立符合互联网时代的电商食品管控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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