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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子自拍照官司终结案:动物不能拥有照片版权
2016-01-07 19:17:38  出处:快科技 作者:冰冰 编辑:冰冰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

2011年,印度尼西亚国家公园的猴子在玩耍摄影师David Slater的相机时按动相机快门拍了多张著名的猴子自拍照。但令他万万没有想到,一只猴子会抢走他的相机自拍,然后他就被指失去了这些照片的版权。

斯莱特声称自己拥有这张照片的版权,但维基百科方面表示任何人都不拥有版权,因为这张照片是猴子拍的。这场维基百科与斯莱特之间的版权大战由此拉开序幕。

据报道,这场由猴子自拍照引发的版权纠纷案日前终于落下帷幕,美国旧金山法院最终裁定:动物不能拥有照片版权。

美国地方法院法官威廉·奥瑞克表示,尽管美国国会已经扩大了动物保护法的范围,但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动物可以拥有版权,同时他还认为猴子有没有自拍照版权的问题应该由国会和总统决定。

据悉,美国版权局去年发布了最新的政策纲要,其中包括只有人创作的作品才可以拥有版权,还特别规定任何动物的作品都不具备版权资格,不管是猴子的自拍照还是大象的壁画。

猴子自拍照官司终结案:动物不能拥有照片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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