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评论(0)
男子抓81只青蛙出售:被罚2000元
目前我国正在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集中交易市场等任何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违法猎捕工具等提供交易平台。
近来有意无意非法捕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屡见不鲜,比如河南某大学生就因为猎捕了16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并通过网络发布消息,与国外卖家常有来往,最终获刑10年半。
据报道,江苏的一名男子又因为捕捉青蛙81只,被法院判处处罚金2000元,罪名是非法狩猎。
据悉,2015年8月31日,男子王某捕捉了81只青蛙去菜场销售,被警方查获。
经司法鉴定,王某捕捉的青蛙并非普通品种,而是少见的黑斑蛙和金线蛙,都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