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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15岁的小周暑假里沉迷网络游戏,充当英雄好汉。趁父母不备,他从家里拿钱买游戏Q币,不知不觉,一个月就花掉了27000元。
15岁少年拿钱玩游戏
小周在网络游戏里的精彩梦幻之旅持续了一个多月,最终停在了8月7日,他的母亲毛女士从老家回来的那天。毛女士之前把5万元放在家里的一个抽屉里,还没来得及和丈夫交代,就因为急事匆匆回了昭通老家。
小周说:“有天我坐在抽屉旁边,不经意拉开了抽屉,发现里面有钱。开始我只是一点一点地拿,到后面慢慢玩上瘾了拿的就比较多。”
小周说,他玩的这款网络游戏叫《英雄联盟》。刚开始他还只是隔天拿一次钱去充值,后来就越来越疯狂,不仅每天都去充值,而且充的钱也越来越多。
小周:“一开始只拿一两百元,到后来最多的一次拿了4000元,一次就充完了。”
一个月的时间里,小周在小区楼下的便利店充值了20多次。他对自己花掉多少钱已经没有了概念,只是一心想在游戏里拥有更酷的英雄皮肤。小周连续多天大额的充值也曾引起过便利店老板的注意。
小周:“有一次我去充,前一天我才充了1000元,后一天又去充1000元,他就问我说怎么这么快就用完了,我就骗他说,我这个钱是朋友拿来给我的,他们在那里不方便充值。”
等到毛女士回家,小周已从家里拿了27000元用于游戏充值。毛女士认为,儿子还是个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便利店对儿子多次大额的充值行为漠然置之,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她一直在找监管部门投诉。
毛女士说:“我也打了好几处的电话,像今天我也拨打了12318(文化执法热线),12318喊我找工商。今天早上我打了工商的电话,他说要归文化(管),我觉得大家这样推来推去,就给这些小超市钻了法律的空子。”
律师观点:想要回钱很难 还是管好孩子吧
毛女士觉得小超市应该退还她一部分钱。对此,南极律师事务所吕翔律师说,根据民法规定,未成年人如果从事了与他年龄不相匹配的民事交易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被撤销的。但小周马上要满16岁了,他对自己拿钱买Q币,对自己有利还是有害实际上是可以判断的。
因此,吕翔律师认为,毛女士想要退回充值费用的想法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毛女士也质疑便利店经营Q币充值是否超出了经营范围,对此吕律师表示,《公司法》从修改了之后,我们国家的企业登记制度从原来的审查注册制改成了登记制,随之而来的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或者说小超市,经营什么范围放得非常宽。吕翔律师说便利店经营Q币充值业务和代缴水电煤气费一样没有问题。
吕翔律师提醒家长:还是应该监管好自己的孩子,特别是沉迷于网络的孩子更需要家长的理性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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