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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越戒越严重 家长怒告戒网瘾学校
2014-02-11 14:59:36  出处:快科技 作者:黄栋 编辑:黄栋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

孩子网络上瘾是很多家长非常头疼的事情,对此很多不知道如何是好的家长会把孩子送到各种号称能戒掉网瘾的教育学校来戒网瘾,不过有的教育学校可能不仅戒不掉网瘾还会让瘾更大了。

据报道,家住河北省的黄女士的女儿因为迷恋网络经常出入网吧,并且出现了厌学、逃学等不良习惯。她随后通过网络得知北京某教育学校能够帮助有不良习惯的青少年进行矫正,为戒掉孩子的网瘾、厌学等不良习惯,她联系了学校委托代理人后把女儿小婉送至学校进行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并且支付了生活费、学费等培训费用。

而把女儿送到学校后并没有让她的不良习惯得到改正,不仅从宿舍二楼跳下私自外出过,而且2013年1月还曾离开学校自行回到家里。

黄女士认为女儿不良习惯没有改变,反而更加严重,于是把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教育培训合同、返还所交学费,并支付精神抚慰金。

庭审中,黄女士诉称,她与学校曾口头约定女儿的生活费和学费共计24000元,并使孩子纠正所有不良习惯,否则学校退费。女儿入学后,不但没有改变以前的恶习,还变本加厉私自外出。黄女士还称被告根本没有办学资质。黄女士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无效,被告返还学费24000元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各2000元。

被告方辩称,学校具有相关的教学资质,刘某是学校的委托代理人,学校也与多所知名学校有合作关系。小婉在学校接受了一系列课程,且在此期间表现良好,效果显著。之后小婉虽私自外出,但学校积极寻找并将小婉带回学校。后小婉再次离开学校回家的原因在于黄女士。而且黄女士没有足额交纳培训费用,不存在退费问题。

法院认为,黄女士与学校的口头约定合法有效。黄女士与学校对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主要合同内容约定不明,致使产生纠纷,对此双方均有一定责任。学校在培训小婉期间,实际投入了一些人力,也花费了一定费用,但是因口头约定不明确,其无法证实其已履行了全部的培训义务,法院酌定学校退还黄女士部分培训费用。黄女士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学校退还黄女士8000元,并驳回黄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孩子越戒越严重 家长怒告戒网瘾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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