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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移动香港公司因发送欺骗性推销短信被罚了9万港元,金额虽不大,却引发业界关注。不少人质疑:中国内地三大运营商也存在大量发送类似欺骗短信或广告短信的行为,却为何很少被公开处罚呢?
有专家表示,这种针对广告短信的经济处罚手段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很常见,而我国内地相关法规并不少,也容易认定,却始终不见“落下拳头”。
用户反映垃圾短信多
中国移动在香港挨罚一事仍引起业界关注。不少广东手机用户反映,某些手机或宽带套餐宣传中也有很多欺骗性行为,比如有的预存话费赠手机中暗含许多附加条件,宽带套餐中要求捆绑手机或开通新业务等,但在宣传中并不明示,只突出低价,消费者往往感觉上当受骗。
还有一位用户称,广东某运营商每天发来一些网址链接,要么不能打开,要么打开就是黄色内容,根本不是新闻标题内容,而打开一条链接就被收了2元。
除了欺骗性短信,广告等垃圾短信也是用户反响强烈的通信服务问题。有业内人士说,某些电信运营商,在中介公司没有得到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就给予其群发短信的电信端口,双方合作获利。他认为,应该首先禁止电信运营商收费运营群发短信的广告业务,广告不应该成为电信公司的经营范围。
“内部处理”作用有限
不少用户质疑:内地类似欺骗短信或垃圾短信不断,为何内地运营商却不被罚呢?电信专家付亮认为,内地相关法规并不缺少,也容易认定,但监管部门真正拿起处罚手段的,却少之甚少。
通过查阅,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赔偿电信用户损失;拒不改正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处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付亮认为, 内地监管部门并不愿意公开处罚,甚至希望不了了之。他举例说,用户向监管部门投诉后,大多数投诉并不一定介入调查和判定,只是公布投诉数量,以施压运营企业去解决和安抚用户。这种“内部处理”方式也催生出大量“投诉专业户”,他们靠此要挟电信企业而获利颇丰,成为一道独特景象。
公开重罚对企业利好
从该案例可看出电信行业监管差距明显。记者也了解到,其他国家或地区多有类似经济处罚, 针对SMS垃圾信息,大多数国家要求业务提供商或广告商在具有广告内容的信息中加入标签,以便用户可以选择接收或者选择拒绝,并且对垃圾信息发送者有相应的经济惩罚。例如澳大利亚对垃圾短信发送者予以1000万澳元的罚款。韩国对未经用户同意发送电话广告和手机垃圾短信的行为,将处以最高3000万韩元的罚款。
“而内地的监管措施大多是行政处罚,比如集中整治清理等。”付亮说,工信部和各地通信管理局往往责令运营商限期改正。
今年1至2月,全国点对点短信发送量下滑10.6%。除了微信等工具的替代,专家分析也跟垃圾短信“臭名昭著”有关。付亮认为,有效的监管不仅是在约束企业,更是在支持企业发展。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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