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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辽宁男子张某帮朋友定位了一个手机号主人的位置,结果闹出了非法拘禁案,他自己也于3月6日,被浙江天台法院一审判决其犯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张某有个天台朋友,叫老杨。2009年,老杨借了一笔钱给曹某,但曹某没有如期还钱,老杨把曹某带到宁波一宾馆,其间曹某写下了本金33万元、月息10%、借期14个月共欠170万元的借条。这之后,曹某就四处躲避老杨。
老杨苦寻曹某不得,又从另外一个朋友老徐那听说,张某有对手机进行定位的本领,就联系了张某,让他帮忙查一下曹某的确切位置,并把曹某的手机号码发给了他。
张某并不是自己有这本事,而是在网上认识一个网名叫“国安定位”的网友,“他说能对手机进行定位。我问他怎么弄,他说只要把号码给他就行,然后发手机所在经纬度给我。我问他定位误差大约多少,他说平地在50米左右,在山地误差高一点。 ”
张某就把曹某的手机号码转发给了这位网友,很快网友就提供给他曹某所在的经纬度,张某又根据经纬度在谷歌网站的地图上找到了相对应的位置,告诉了老杨。
当时在大连的张某随后打了120元钱给“国安定位”。这一次,他并没有跟朋友老杨收钱。
而老杨根据他提供的位置真的找到了曹某,又和他人一起将曹某拘禁了起来,直到第二天上午才让其离开。
但老杨找曹某还钱的事并没完。2010年7月,老杨又打电话给张某,说曹某又找不到了,电话也不接,听说是到宁波去了。
于是,张某赶到了宁波,和老杨等人接上头后,又找了“国安定位”查出了曹某所在的经纬度,又用电脑查出了对应的地点。
在定位到的地点,老杨等人发现了曹某的轿车,然后守株待兔抓住了曹某。老杨把“不听话”的曹某带回天台,先后将其拘禁在两家宾馆及居民家里,时间长达一个多月。
在此期间,老杨要求曹某出具虚假材料,虚构了曹某公司未支付工人劳务工资212万元的材料,并要求曹某在公司转让后支付该欠款。
2011年的正月时分,老杨又找不到曹某了,张某再次通过手机定位帮老杨找到了曹某。事后,老杨给了张某3000元。
曹某怎么也想不通,老杨为何能随时掌握自己的行踪?惶恐之下,选择了报警。于是,老杨和张某纷纷落网。
庭审中,张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他说自己是被抓后才知道手机定位是违法的,自愿认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张某多次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与其同庭受审的还有老杨,以及共同非法拘禁曹某的另两名男子,也分别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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