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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易轻博客服务LOFTER发现大量站内原创内容被新浪Qing轻博客盗搬,涉及作品数量之大、抄袭内容之完整令人震惊。对此,网易LOFTER今天发表公开声明,表示强烈谴责并要求新浪轻博客立即停止抄袭行为、撤掉盗搬内容。
网易LOFTER接到不少用户举报,声称自己的原创内容被新浪轻博客原封不动地照搬,调查后发现确实存在这种情况,而且相当严重:新浪轻博客对LOFTER的抄袭不仅涉及特色标签、图片内容、文字描述,甚至连LOFTER独创的“首页交给你”也原封不动地照搬,新浪轻博客此次对网易LOFTER的抄袭行为是大规模甚至全盘的。
据悉,新浪轻博客的抄袭大部分集中在凌晨4-5点钟,疑是僵尸机器人所为。
以下是网易给出的LOFTER原创内容与新浪轻博客盗搬内容对比:
1、 “首页交给你”标签及带有LOFTER标志的图片原封不动出现在新浪轻博客。
2、LOFTER内同一作者的文字被两个不同的新浪轻博客ID盗搬。
3、“5447”是LOFTER优质用户自发形成一个“秘密标签”,被直接盗搬。
4、LOFTER参与组织的“热波音乐节” 不加消化被盗搬。
就在新浪自己的微博上,也有不少LOFTER用户对新浪轻博客的抄袭表达不满:
网易表示,创新在中国是一项需要更多耐心的事业,只有坚持源源不断的创新才能保证中国互联网行业的活力。直接窃取他人成果的行为伤害了同行,伤害了用户,更不利于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网易LOFTER已经严正要求新浪轻博客立即停止侵权,切实尊重LOFTER用户的权益,撤掉抄袭内容。LOFTER还将考虑根据形势的发展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LOFTER是网易2011年8月下旬推出的一款轻博客产品,首次采用独立域名(lofter.com),被定义为有兴趣爱好,热爱创作、乐于展示自我的人,口号为“专注兴趣,分享创作”。据介绍,LOFTER一词是LOFT的引申。LOFT的意思是宽广开放的自由创作空间,而在这空间里专注兴趣、分享创作的人自然就是LOFTER。
LOFTER曾在2012年12月5日发布新版用户协议,明确规定用户“上传(发布)作品的著作权一律归作品的创作者所有”,一改多年来互联网行业抢占用户著作权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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