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评论(0)
消费者感言
据悉,此案是国内消费者针对苹果售后服务问题提起的首场诉讼。近日,此案将开庭审理。
对此,毕先生感慨地说:“我起初还奇怪,苹果在中国有庞大的市场,为何我的案件会是国内首例?经历了才明白,它的种种不厚道,导致消费者和它打官司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成本,大家最后只好自认倒霉。”
他说,维权后期,百邦公司曾找过他,提出私了,但被他拒绝。
“最初,我想的只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但现在,我希望我的官司能够给傲慢的苹果一个教训,迫使它废除违法规定,给众多的中国消费者一个交代!”
专家说法
苹果一贯轻视中国市场。在供货体系中,苹果公司将中国内地和朝鲜、老挝同级对待。
苹果几乎不在中国发布新产品,对中国市场投入有限。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高级合伙人金波认为,苹果公司不是“不能”在中国内地设售后部门,而是“不愿”。
他说,企业的决定必然从成本出发。设专门的售后服务部门显然要有投入,苹果的“吝啬”可能与它不重视中国市场有关。
金波还分析说,苹果可能认为,维护和美国文化相似的市场相对容易,维护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付出太多。
质检网站找线索寻得可诉主体
弄不清楚公司全称,找不到公司地址和联系电话,官司想打都打不了,前期的诉讼准备工作全白费。
有同事给马律师支招:实在不行,起诉苹果的美国总公司吧。
马律师哭笑不得:涉外案件的所有证据都需要大使馆认证,还得提前学习美国法律,打起来极其消耗精力,还可能一拖就是两三年。
而且,花费将远远超过诉讼的预期所得。买一部新的ipod touch4才几千块钱,而去美国的机票钱,就算只去一趟,也比它贵得多!
为了消费者的权益,马律师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和消费者玩“捉迷藏”的苹果公司找到。
苦苦思索了几周,马律师头脑中闪出一线灵光——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官方网站,可以查询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信息。
组织机构代码,是中国政府授权的权威管理机构,向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惟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通过它,“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被发现。这家公司2001年就已经注册成立,但没有任何官方介绍,始终默默无闻。而它,就是苹果在中国承担责任的法人主体!
“当时,我很兴奋,也很感叹。幸亏我办过多年民事案件,能想到这种途径。换成没经验的年轻律师,肯定没戏了。”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