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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240万美元:代理律师称唯冠行为太恶劣
2012-07-25 07:54:16   编辑:雪花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

“唯冠案”并没有随着苹果支付的6000万美元而完美收官,这一次深圳唯冠有可能站上被告席。而原告则是与苹果打官司时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这桩案件缘于唯冠与其代理律师之间事先签订的风险代理协议。

昨日,深圳唯冠之前与苹果官司的代理中介国浩律师事务所(下称“国浩”)律师谢湘辉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目前已经向法院起诉深圳唯冠拖欠其240万美元的律师费,深圳市盐田区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这就好比你打了一个车去办事,办完事说车费付不了,这有什么道理。”谢湘辉说。

据悉,在iPad商标案中深圳唯冠的4个代理中介至今均未收到代理方面的费用。深圳唯冠董事长杨荣山对此表示,深圳唯冠如果正常运营,律师费用也许会优先支付,但唯冠现在不是正常运营,优先支付律师费用,债权人可能有意见。

“我们当时的约定是,一拿到赔偿金或者是和解金,就马上支付律师费用。”谢湘辉对记者表示,通常情况下代理律师的费用是不会被拖欠的,但这次的案件比较特殊,唯冠起初并没有钱请律师,其债权人银行方面也不愿出钱帮忙打官司,所以双方才会签订一个风险代理,可以理解为打赢官司再支付律师代理费用。他告诉记者,在iPad商标案中,国浩事先垫付了诉讼费、海关备案费等费用,前前后后十几个人,既出人力又出物力。

据了解,按照和律师所签订的风险代理协议,国浩最后能够获得唯冠商标案和解金或赔偿金总额的4%,按照6000万美元来算,也就是240万美元。“但没想到从6月底到现在,和解金已经到账这么久了,唯冠还没有支付律师费,我们认为这真的太恶劣了。”谢湘辉表示难以理解对方的做法。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费用先由代理人预先垫付,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无法收回预先垫付的费用;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杨荣山则表示,国浩的行为更像是在“胡闹”,法院会按照法律条款进行处理,律师费用能否优先支付是法律层面的问题,他不便多参与。此前,杨荣山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过,仅是深圳唯冠一方的债权就高达2亿多美元,虽然还有一些固定资产,但6000万美元的和解金还远远不够。因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律师追讨回全额律师费难度很大。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对记者表示,案件已经演变成闹剧,代理律师不但拿不到律师费还要垫付所有费用,这是很憋屈的事情。但目前唯冠方面资产已经被冻结,6000万美元与巨额债务来说,是严重的资不抵债,想要对方拿出律师代理费,也很不容易。“可以商榷的是,早点进入破产程序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法院本身也有很大的责任。”游云庭说。

但也有律师认为,“对唯冠是否有支付能力,国浩接案的时候应该知道的,只是这群律师轻信风险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有点折损律师们的商业判断力。”(文/第一财经日报)

拒付240万美元:代理律师称唯冠行为太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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