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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据报道,票据业务公司女经理伙同民航央企高管、员工,利用能够接触到民航数据信息的便利,非法入侵中航信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中航信系统),获取有关民航数据信息的“迅保系统”,并向市场销售航空保险牟利。前天记者获悉,龙士凡等6人被北京东城法院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1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据了解,此案是全国首例入侵民航系统窃取信息案。
据被告人龙士凡称,她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民航系统工作,2000年被借调至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公司),从事航空意外险的开发工作。案发前,她是深圳某电子商务公司总经理。还在中航信公司期间,龙士凡就发现航空保险业发展具有非常大的前景。于是,她向公司提出开发一个多元化的航空意外险销售平台,将之前的手写方式,更改为更加快捷准确的电子保单。
由于中航信公司当时没有条件改建,而龙士凡又不想就此错失机会,她便找到了宋某。宋某曾经担任中航信公司执行董事,兼任中航信厦门民航凯亚公司董事长,此外,他还兼任着其他四五家与航空相关公司的董事长。他向龙士凡推荐了由他兼职董事长的中航信厦门民航凯亚有限公司负责技术研发的市场总监贺平。
贺平应龙士凡的要求,于2005年5月研制出“迅保系统”并投入使用。该系统的顾客群主要是类似机票销售网点的各种代理人,在销售时,系统在扫描顾客机票的电子码后,主机便会登录中航信数据库,提取顾客的信息数据。为了能顺利连接到中航信的数据库,另外两名被告人董某和高某利用在中航信下属公司任职的便利,提供了可用于进入中航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配置账号。据法院查明,2005年,龙士凡、宋某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公司,利用“迅保系统”,非法获取民航信息数据进行保险销售。2005年至2010年8月期间,“迅保系统”通过非法侵入中航信系统,共获取有关民航数据1996万余条。致使中航信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约4500万元。
法院认为,6人的行为均已经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6人分工不同,但目的相同,均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判处龙士凡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贺平有期徒刑1年4个月,吴某、董某和高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近两千万客户资料被民航央企高管、员工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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