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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注册资金3亿元、国内最大数字电视机顶盒生产商的上海大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亚),在办公电脑内安装了至少9种盗版软件,日前被微软公司诉讼索赔。昨天,微软的律师在市二中院向上海大亚提出总计48万余元的索赔清单,并特别请求法院在支持其索赔的同时,引用中国的相关版权法规,对迄今为止仍然在使用盗版软件的上海大亚实施民事制裁。
根据庭审记录,早在2006年3月,上海大亚就曾遭到上海市版权局的盗版调查。当时,执法人员在上海大亚的办公场所内抽查了16台电脑,发现其全部都安装使用了对应微软产品的盗版软件。同年3月29日,上海大亚在版权局接受询问时承认,该公司所有的办公电脑中,只有26台笔记本电脑中预装了正版的“视窗”操作系统。实际调查中,上海大亚安装使用的盗版微软系列软件共涉及9个品种,其中不仅包括4种版本的“视窗”操作系统,还有3种版本的Office办公软件和2种版本的VicualStudio视觉处理软件。微软就此提出,上海大亚应当对其安装使用盗版的微软系列软件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应当包括直接经济损失400183元、翻译费22200元和律师费50000元。
在版权机构的调查基础上,上海大亚对盗版使用微软产品的事实无可争辩,但在具体盗版软件的数量、软件价格的计算方式等方面,却依然试图讨价还价。其代理律师先是提出,当初在接受版权局调查时,他们曾出具了公司购买11台品牌电脑的发票。但法官认为,这些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并非上海大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因此不能作证。
之后,上海大亚的代理律师又提出,在2006年3月事发后,他们就曾与微软达成协议,允许他们通过购买软件逐步完成“正版化”。目前上海大亚的所有电脑内都已安装了正版“视窗”操作系统。但微软方面却当庭提出,就在开庭前一天,微软的律师根据法庭安排前往上海大亚进行调查时,仍然在该公司24楼的办公场所内,发现了多台电脑仍在使用盗版软件,部分电脑中甚至还存有盗版软件的压缩安装程序和盗版序列号。
微软的律师还当庭指出,当律师准备对上海大亚23楼的开发设计部门进行调查时,遭到了对方工作人员的粗暴阻拦,致使取证不成。微软方面认为,上海大亚非但没有在近3年的时间内履行其“正版化”承诺,而且依然在进行盗版侵权,所以必须依法赔偿版权人的正当权益。庭审后期,法官着重对微软相关软件的价格细节进行了询问,并在微软一方拒绝调解的情况下,决定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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