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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无人机新规倒计时!存量设备处置办法公布 回购最高补贴3000元
2026-09-13 11:19:18  出处:快科技 作者:拾柒 编辑:拾柒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复制对文章内容进行纠错纠错

快科技9月13日消息,日前,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自2026年11月15日起实施。

《规定》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存放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禁止运输、携带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进入本市行政区域。

那么,市民家中现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应该如何处置?

据北京日报报道,为方便市民合规处置存量设备、稳妥衔接新规要求,除自行携带出京外,北京还提供现场回购、报废回收、寄递出京三种处置渠道,并分类落实补贴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补贴政策仅适用于已在公安机关完成信息核实、由个人持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需在政策发布至2026年11月14日期间,通过现场回购、报废回收或寄递出京三种渠道完成处置。

具体方式如下:

1、现场回购

个人可将无人驾驶航空器出售给各区政府确认的回购企业,回购点位可通过各区政府官网等渠道查询。

办理时,个人需携带无人驾驶航空器前往指定回购点位,完成现场核验、报价和交易,经审核后兑付补贴资金。

2026年9月12日至10月31日完成处置的,补贴标准为回购成交价的30%,最高3000元/台;

2026年11月1日至11月14日完成处置的,补贴标准为回购成交价的15%,最高1500元/台。

2、报废回收

个人可将无人驾驶航空器交至政府设立的报废回收点完成处置,具体点位同样可通过各区政府官网等渠道查询。

完成核验后,经审核兑付补贴资金。

2026年9月12日至10月31日完成处置的,补贴标准为200元/台。

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1月14日完成处置的,补贴标准为100元/台。

3、寄递出京

2026年9月12日至11月14日期间,个人可通过邮政EMS将无人驾驶航空器寄递至北京市以外地址,经核验后免寄递费。

对于自行携带出京的,可在2026年11月15日前,由个人携带设备,通过民航、铁路、公路等交通方式自行转移出京。

北京无人机新规倒计时!存量设备处置办法公布 回购最高补贴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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