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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遭室友电瓶燃爆致90%烧伤 一审:室友担责51% 伤者自担15%
2026-06-24 11:30:26  出处:快科技 作者:秋白 编辑:秋白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复制对文章内容进行纠错纠错

6月24日消息,据多家媒体报道,武汉城市学院一名大三学生因室友违规室内充电,遭遇锂电池爆燃全身90%重度烧伤一案,于近日拿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多方责任划分结果出炉。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0月上述大学生独自租赁一室一卫房屋,同时按月付费使用楼下合规室外充电桩。

2024年6月,当事人邀请同学小李合租。同年7月2日,小李租赁二手斯米特电动车跑外卖,该车生产企业无电动车3C强制认证,车辆安全参数、生产日期均无法查询。

租用后小李多次反馈电池充电发烫、续航不足,车行未妥善处置;因担心电池失窃,小李多次将锂电池带入出租屋内充电。

7月8日深夜,小李再次把故障锂电池放置于床对面桌面充电,桌下还摆放卡式炉,叠加双重火灾隐患。

次日凌晨6时电池热失控爆燃起火。事发后小李先行出门取灭火器,该房屋为内开门设计,浓烟封堵房门导致当事大学生无法快速逃生,冲出火场后全身大面积三度烧伤,伴随呼吸道烧伤、休克、脓毒血症等重症。

2024年7至11月,该大学生住院治疗127天,后续辗转江西、湖南开展疤痕修复,各类医疗、康复、耗材物质损失合计2971495.44 元。

一审法院划定多方责任比例:肇事室友小李明知室内充电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多次违规操作故障电池,是事故直接诱因,承担51%赔偿责任;

电动车租赁商、房东、房屋管理方因车辆合规管控、出租房消防管理缺位分摊剩余34%责任;

原告大学生作为合租人,明知室友长期违规充电未有效制止,屋内存放卡式炉增加火情风险,自行承担15%损失。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伤者父亲表示,家属存在两点异议:一是本案被告主体认定不全,遗漏相关责任方;二是认定伤者自担15%责任比例过高,无法接受。家属称将在法定上诉期内向法院递交上诉材料。

大学生遭室友电瓶燃爆致90%烧伤 一审:室友担责51% 伤者自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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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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