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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误启动展车撞墙 11万损失谁来赔?法院明确责任划分
2026-06-10 09:10:47  出处:快科技 作者:若风 编辑:若风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复制对文章内容进行纠错纠错

快科技6月10日消息,据人民法院报报道,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未满8周岁的幼童在新能源汽车销售展厅内误启动展车,造成两辆展车及展厅墙体损毁,损失合计11万余元。法院认定汽车销售展厅承担主要责任,幼童监护人承担次要责任,需赔付16920元。

据介绍,事故发生在攀枝花市某新能源汽车销售展厅。王某夫妇带未满8岁的孩子进店看车、体验试驾。试驾结束后,幼童率先进入展厅,自行打开展车车门进入驾驶室。

王某夫妇与展厅工作人员均已看见幼童进入驾驶位,但双方均未及时劝阻制止。随后,王某夫妇与展厅工作人员离开现场进入展厅内室,现场处于无人监管状态。

独处展区的幼童在驾驶座上随意触碰按键、操作开关,意外启动展车,车辆向前冲撞,造成两辆展车及展厅墙体受损。

法院审理后认为,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新能源汽车均配备展车模式,可锁定车辆动力系统,从技术层面杜绝误启动,是销售展厅通用、基础的安全防护举措。

涉案展车在保持通电待机状态时,展厅工作人员却未开启该模式,核心技术防护缺失,为事故发生埋下关键隐患。

与此同时,工作人员明知幼童进入驾驶室属于高危行为,却未第一时间干预制止,现场巡查管控流于形式,安全管理存在明显漏洞。

幼童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在公共场所疏于看管,放任其触碰危险设备,未能尽到法定监护义务,对事故发生存在一定过错。结合全案事实、各方过错大小以及行为因果关系,法院作出判决:

汽车销售展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幼童监护人监护不力,承担次要赔偿责任,赔付金额共计16920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被告已主动履行赔偿义务。

幼童误启动展车撞墙 11万损失谁来赔?法院明确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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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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