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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科技5月20日消息,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盒马“误将水仙当百合”事件向涉事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朝阳区市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罚款198元、没收违法所得19.8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显示:
2026年1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盒马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多次赴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对盒马区域负责人和当事分拣员进行询问,最终查明事件原因为:分拣员当日接到两单分拣任务,在打包过程中将两个订单中的百合与水仙看反,导致将两个商品装错,误将水仙种球当作食用百合发货。
针对上述结果,盒马提出两条申辩意见:第一,本案性质属于“员工操作失误”,而非“企业主体责任缺失”;
第二,公司已全面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本案属于流程执行中的偶发漏洞,不等同于企业“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但市监局对上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此前在今年1月,北京一市民因盒马门店配送失误,误收到水仙种球而非下单的鲜百合,导致家中老人与患儿误食后就医,随后该市民向盒马提出375万元赔偿,引发广泛关注。
据该市民反映,其在盒马门店下单鲜百合后,配送员分拣时误将另一订单的水仙种球装入其包裹。
家人误食后,两人均被紧急送医。病历显示,老人送医时已超过中毒5小时,毒素部分被身体吸收,仅能采取排毒治疗;
患儿误服时间更长,达6小时,已超出常规胃排空时间,洗胃无法有效排出毒物,医生遂采用口服药用炭颗粒减少毒素吸收、补液促进代谢等对症治疗方案。
据悉,该市民提出的375万元赔偿,涵盖已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以及老人和孩子后续可能所需的康复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多项费用。
她当时曾表示,关于后续康复相关费用,愿意与盒马进一步协商。
针对此事,盒马方面回应称,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联系顾客,随即成立专项小组全程跟进,并制定补偿方案。当时,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相关事宜在协商中。
盒马透露,经初步调查,此次失误系拣货人员在操作中,将同时段另一订单的水仙种球误放入该顾客包裹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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