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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移动总经理杨剑宇:加大中央财政对基本养老服务支持力度
2026-03-09 16:58:15  作者:cici 编辑:cici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复制对文章内容进行纠错纠错

我国老龄化程度逐年加深,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已成为事关国家发展全局和百姓福祉的紧迫任务。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浙江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杨剑宇建议,加大中央财政对基本养老服务支持力度,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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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3.2亿,占总人口的23%;65岁以上人口达到2.2亿,占总人口的15.9%,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明显提速,已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养老服务的总体制度框架、操作细则要求、改革发展意见;同时还提出要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以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为重点,推动“一城一策”制定实施办法,实现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均等化。

杨剑宇表示,对照党和国家对基本养老服务的新要求,现行制度在政策、法律保障、财政支持等方面仍存在短板。

一是养老服务保障的法律层级不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七条,养老服务并非独立功能科目,仅作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大类下子科目列支。法律层级较低导致在中央财政预算支出安排中的优先级不高。

二是中央财政对养老服务的事权覆盖不全。随着老龄人口增多及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政策的推进,各地尤其是人口流入大省财政压力巨大。一旦养老服务扩大至常住非户籍老年人的均等化养老服务,仅靠地方财政难以为继。

三是中央对地方养老服务的转移支付力度不够。从目前中央支持的几种方式来看,项目和试点数量有限、资金规模不高、受众覆盖面窄、项目周期短,无法形成持续稳定的投入机制。

杨剑宇建议:

一是推动立法保障预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七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中,对“养老服务”进行提级单列(即与现有26个类级科目并列),服务内容涵盖《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的基本养老服务,从立法层面加强对养老服务的预算保障。

二是加大中央财政支持。调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将“老年人福利补贴”列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加大中央财政对养老服务的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力度,支付方式从项目制转变为按年拨付,并完善相应的资金监管机制。

三是推进常住地养老。支持各地探索落实“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公共服务“事随人走”,将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责任与常住地紧密挂钩,构建“常住地服务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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