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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醉驾电动车致幼子身亡:同餐4人判赔5万
快科技3月1日消息,又一起案例值得警惕,尤其是喜欢找人一块喝酒的朋友。
据媒体报道,2024年某日凌晨,云南昆明宜良县钰桥路CC网吧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女子骆某聚餐饮酒后,醉驾电动车搭载两名幼子回家途中翻车,造成小儿子身亡,其本人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后,骆某以4名共同聚餐者未尽劝阻、照顾护送义务为由,将对方起诉至法院,索赔30万元。
近日,云南省宜良县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书。
法院审理认为,4名同桌人员未充分履行安全注意义务,存在轻微过错,但骆某作为成年人及监护人,酒后驾车应承担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酌情判定4人共同赔偿5万元。
据了解,法院通常在以下情况认定同饮者需承担责任: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强迫/劝酒、明知对方酒后驾车却未有效劝阻(仅口头提醒可能不够)、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至家中或医院、发现同饮者出现身体异常却未及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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