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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在海底捞火锅小便赔220万 网友点赞罚的好:家长没教法律会管
2025-09-13 16:54:54  出处:游民星空  作者:Noir 编辑:雪花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复制对文章内容进行纠错纠错

9月13日消息,今年3月,一则海底捞火锅店内有人“向火锅小便”的短视频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而后,上海黄浦警方发布警情通报,对涉案的唐某(男,17岁)和吴某(男,17岁)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

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赔礼道歉;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唐某、吴某有个人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

网友评论说“一泡尿,220万”,的确算是天价,但这220万元的天价既是两个未成年人违法侵权造成的真实损失,也是两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所应该付出的代价。

在专家看来,“我们家孩子小”不是违法侵权的借口,更不是不担责的理由。

未成年人闯祸,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法律规定,也是责任所在。220万元是天价,也是对所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提醒:自己不尽监护义务,法律就要替家长管教。

“溺子如杀子”“慈母多败儿”,平时不认真教育自己的孩子,才会让17岁儿子犯下如此错误。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依《民法典》第1188条,就要承担赔偿及赔礼道歉责任。家长要对自己失败的家庭教育埋单,220万元的赔偿是一笔必须交的学费。本案的一审判决也在警示“家教”的价值所在:爹妈不管的,法律会管;爹妈不教的,社会会教;爹妈不懂的,法院会让你懂。

海底捞小便事件涉案者父母判赔220万引热议:《人民日报》锐评称应尊重社会公德

责任编辑: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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