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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240万网购豪车变租车 车行拒绝退还10万意向金并发函没收
2025-08-21 10:57:24  出处:快科技 作者:若风 编辑:若风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复制对文章内容进行纠错纠错

快科技8月21日消息,据报道,合肥陈女士向媒体反映,自己在天津港240万网购奔驰G63豪车,结果变成了变“租车”,车行拒绝退还10万意向金并发函“没收”。

陈女士表示,7月份,她偶然进入一个名为“阿杰在港口做豪车”的直播间,主播正在介绍一款奔驰G63豪华越野车,并称裸车总价为220万元。

陈女士很心动,随即联系对方,次日,销售人员告诉陈女士,她想要的裸车价实为240万元,可以办理贷款,年化利率2.3%或2.4%,陈女士觉得车价和贷款方案都可以接受。

为稳妥起见,陈女士委托一位朋友前往天津港的天津泰隆名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实地验车。

朋友确认车况无误后,陈女士让自家公司财务人员,向销售人员王杰的个人银行账户转账10万元作为购车意向金,但自始至终双方未签订任何书面意向合同或协议。

然而,在后续办理贷款时,陈女士发现车行提供的并非当初承诺的低息银行贷款,而是其它金融公司的租赁合同,实际年利率在6.5%以上。

陈女士当即无法接受,这合同一签,岂不是变成了高利率租车?陈女士要求销售人员退还10万意向金。

但泰隆名车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表示10万元只能用于在车行消费。更让陈女士气愤的是,7月31日,泰隆名车向她发出《提车函》,措辞强硬地声称如果不能在三日内支付尾款274万元,将“没收”10万元意向金。

在媒体介入后,王杰称“和陈女士签了协议”,但紧接着表示“公司有规定,不能出示该协议。”

对此,陈女士首先向车行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然而,工作人员反馈称泰隆名车明确拒绝调解,建议她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解决。陈女士报警后被告知“属于经济纠纷”为由不予立案,同样建议起诉。

陈女士将自己遭遇发布到了网上,多位有相似经历的网友主动联系她,控诉在天津港买车遭遇的“订金套路”。

女子240万网购豪车变租车 车行拒绝退还10万意向金并发函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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