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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手电瓶车在家充电爆炸 18岁男孩身亡:自负60%责任
12月31日消息,再次提醒,不要将电动自行车推到家中充电,更不要将电瓶取下带回家里,尤其是来历不明的电瓶,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央视“今日说法”报道,此前,江苏18岁的小磊通过某二手平台购买了一辆二手电动车,在购买12天后,这辆电动车半夜在家中充电时发生了爆炸,爆炸造成小磊全身多处烧伤,他入院两天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调查后发现,涉案电动车已被转卖了六次,小磊是第七个买主,而且这辆车还被进行过非法改装,包括电池、控制器、车灯、车壳,并将原车铅酸电池换成锂电池。
事后,小磊家人将6名卖家和维修店店主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7名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消防部门现场勘验,认定起火原因不能排除电瓶车电池故障所致,所有买卖过该电动车的,对造成电动车自燃均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作为拼装、改装、转卖车辆责任主体的七名被告,连带承担40%责任,小磊自负6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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