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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定中小学校内不能有商超引热议:杜绝孩子浪费、保证食品安全
12月19日消息,据国内媒体报道称,日前,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引发关注。
多数家长认为,商超设在校园内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比如,可能销售卫生和安全得不到保障的食品、饮料等,孩子缺乏自控力,容易养成浪费的习惯。
也有部分家长认为,如果商超退出校园,孩子购物(如学习用品)会不方便。
有专家表示,相对于方便购物,商超开在中小学校园内,弊远大于利。
广东还对校园商超做了进一步规范。比如,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资质方可营业,中小学校售卖的食品类商品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预包装食品和新鲜水果;严禁采购和销售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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