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评论(0

男子9990元拍10部苹果手机商家拒发货 法院:要给
2024-10-30 10:14:26  出处:快科技 作者:鹿角 编辑:鹿角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

快科技10月30日消息,据报道,柳州市的王先生在电商平台上遭遇了一场关于手机交易的纠纷。他花费了9990元成功拍下了市场总价约10万元的10部苹果手机,然而手机网店却以“标错价”为由拒绝发货。

王先生是一位在电商平台上经营服装店的店主。2023年9月21日,他使用自己的服装店账号登录平台,并在杨女士的手机网店中下单购买了10部“苹果 iPhone15 Pro Max原色钛金属1TB手机”。这些手机在订单中的单价显示为每部999元,且标注为预售商品,承诺在10月6日20时55分前发货。王先生顺利完成下单并支付了9990元的货款。

然而,随后杨女士向王先生发送信息称:“市场价是1.29万元,店长改错价了,这属于重大误解。非常抱歉,麻烦您办理退款,我们会补偿您一个小红包。”王先生询问红包金额,杨女士回复称补偿100元。

面对杨女士的提议,王先生并未选择退款,而是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以所经营的服装店名义将杨女士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杨女士交付10部约定的苹果手机。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杨女士在手机店铺发布的商品信息具体明确,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要约构成要件。王先生成功下单并支付货款,因此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自订单成功时即成立并生效。

此外,法院还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而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将消灭。由于杨女士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并未行使撤销权,因此其撤销权已经消灭。

基于以上事实,法院最终判决杨女士需向王先生的服装店交付10部涉案手机。然而,杨女士对此判决不满,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但二审法院驳回了杨女士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男子9990元拍10部苹果手机商家拒发货 法院:要给

【本文结束】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快科技

责任编辑:鹿角

文章内容举报

  • 支持打赏
  • 支持0

  • 反对

  • 打赏

文章价值打分

当前文章打分0 分,共有0人打分
  • 分享好友:
  • |
本文收录在
#手机#网购#法院

  • 热门文章
  • 换一波

  • 好物推荐
  • 换一波

  • 关注我们

  • 微博

    微博:快科技官方

    快科技官方微博
  •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快科技

    带来硬件软件、手机数码最快资讯!
  • 抖音

    抖音:kkjcn

    科技快讯、手机开箱、产品体验、应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