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上获悉﹐自2004年5月在全国范围开展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以来﹐我国政府部门用不到三年的时间已顺利完成了中央﹑省﹑地市三级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为带动全社会使用正版软件产生了积极的示范作用﹐不仅提高了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营造和倡导了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也极大地鼓舞了民族软件企业的信心
据悉﹐200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政府机关要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清理盗版软件的通知》﹐通知下发后﹐国务院各部门进行了软件使用的自查清理工作﹐财政部为采购正版软件提供了专项资金﹐国管局通过政府采购为各部门购置了正版软件﹐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组织举办了更换安装正版软件的业务培训﹐法制办﹑财政部﹑国管局﹑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组织联合验收组﹐对国务院所属各部门更换盗版软件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在国务院办公厅的领导下﹐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于2002年4月全部实现了通用软件正版化的工作目标。
200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在总结中央政府部门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再次就开展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部署。吴仪副总理亲自领导并多次在国务院有关会议上强调指出﹐国务院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要从“建立诚信政府﹑促进民族软件产业发展”的高度﹐保证在国务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
到目前为止不到三年的时间﹐我国已完成了中央﹑省﹑地市三级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为带动全社会使用正版软件产生了积极的示范作用﹐不仅提高了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营造和倡导了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也极大地鼓舞了民族软件企业的信心。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在全社会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