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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管理新规11月1日施行 购车需登记上牌 限速15km/h
2018-09-29 15:32:33  出处:快科技 作者:马轩 编辑:马轩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

生活中不少骑电动车的朋友并不只是因为没车开、省油钱或者限号等原因(事实证明很多即使有了小汽车的人还是更喜欢骑电动车通勤),而是电动车真的超级方便快捷啊有木有!

不过国内城市道路的电动车乱象也到了亟待治理的地步了,日前北京市便率先宣布自今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该条例从销售、登记和行驶多方面施行新规定。

销售:北京市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北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登记:电动自行车需要在北京市上路形式的,申请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对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并免费发放行驶证和号牌。

(同时对已经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标识,并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上路行驶需悬挂临时标识。过渡期满后,不上牌不得上路行驶。)

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驾驶人应年满16周岁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施行 购车需登记上牌 限速15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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