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工信部新入网的手机,所预装“非基本功能应用”要求能够删除,且在没有经过用户同意情况下不得收集个人信息。
从明天开始,工信部将正式执行《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办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是,要求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
工信部在这份规定中强调,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未经明示且用户同意,不得实施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开启应用软件、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是指“新入网手机”,也就是说手机厂商送测工信部的时间,不是指厂商发布手机的时间。比如iPhone 8如果在7月1日前已经送测完毕,那么它就不受这个政策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