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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被告人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卢梅非法经营一案,两名被告均表示“非常后悔”,“不想为自己辩护”。
本案将择日宣判。
以下是下午的庭审过程:
13时30分,被告人杨秀宇被法警再次带入法庭,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针对公诉人分组出示的证据,各辩护人围绕证据的来源合法性、内容真实性和案件关联性,充分发表质证意见。图为辩护人当庭发表质证意见。
辩护人当庭核实证据。
辩护人在交换意见。
第三部分证据为尔玛天仙公司提供有偿发布虚假网络信息服务的证据。证人安某某、“杨紫璐”的证言显示,二人均因名誉受损对杨秀宇的“策划”不满。杨秀宇当庭称,“杨紫璐”证言虚假,与事实不符。图为当庭播放“僧人船震”视频。
前三部分证据均为证明尔玛天仙公司及被告人杨秀宇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出示完毕。下面将出示第四、五、六部分证据,因此部分证据均与尔码互动公司、卢梅有关,审判长宣布将被告人卢梅带到法庭,传诉讼代表人杨英到庭。
第四、五部分证据为尔玛互动公司及被告人杨秀宇、卢梅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第六部分为被告人杨秀宇、卢梅到案情况及身份信息证据。对上述证据,尔码互动公司、杨秀宇及卢梅均无异议。公诉人的证据已出示完毕。
杨秀宇辩护人提交了安微及山东卫视视频,视频中杨秀宇称,这是一个有视频无真相的时代,告诫网民对事件要有独立判断能力,希望有法律对此类行为进行规范。辩护人认为上述证据能够证明杨秀宇没有主动危害社会的心态,主观恶性低。
杨秀宇最后陈述:我不想为自己辩护。社会需要由真实的信息构成,我曾认为自己是一个很有创意的策划人,但我忽略了创意必须是真实的。
卢梅最后陈述:我非常后悔,恳请从轻处理,做一个报效社会的合法公民。
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日宣判。被告人杨秀宇、卢梅被带离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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