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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注淘宝是否存在垄断
2011-11-01 20:23:48  出处:快科技 编辑:Ruskin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

据报道,刚刚过去的10月,“淘宝商城收费新规”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商务部表示,将尽快推出《网络零售管理条例》,保障市场健康发展。

目前,条例进展到什么阶段?淘宝事件后,政府部门对于第三方交易平台做出怎样的判断?昨天,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副巡视员聂林海接受中国之声记者专访。

10月上旬,淘宝商城公布新收费规则,大幅调价引起中小卖家不满,商城部分大卖家甚至遭遇“网络攻击”。国家商务部在不同场合多次表态,认为事件根本原因在于网络零售领域法律缺失、监管体系不完善。

昨天,当记者再次将这一话题抛给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副巡视员聂林海时,他表示:淘宝网等第三方交易平台,作为准公共平台,应该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聂林海:淘宝网不仅是企业的行为,也已经成为一个准公共平台,无论它采取任何措施,不能单方面考虑企业的利益,还要考虑参与各方的利益,我们在法律法规方面将明确,当然不仅仅是淘宝网,所有的第三方平台,都应该承担自己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淘宝是不是涉嫌垄断?这个话题在刚刚过去的十月份,被人反复提及。不少中小商家认为,在淘宝商城成立初期,正是他们既捧人场,又捧钱场,才将商城哺育长大,如今淘宝商城坐了行业龙头,就高喊转型升级,提高收费,难免有失公平。淘宝的垄断行为是否成立,聂林海副巡视员认为,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关注此事。

聂林海:反垄断在国内市场方面主要是三家,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商务部已经在和发改委、工信部在协调这个事情,对于下一步怎么做,应该是三家商量这个事情。

用户规模1.73亿,网购交易额增速连续三年超过100%,蓬勃发展的网络购物市场也面临很多的问题:虚假商户泛滥、信用欺诈不断发生……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副巡视员聂林海告诉记者,《网络零售管理条例》正在广泛征求意见,条件成熟就将出台。

《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将针对第三方交易平台建立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完善市场规则,明确网络零售市场各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聂林海副巡视员说:目前,条例已经两次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

聂林海:这个条例已经制定修改了18稿,征求了40多个部门,和数十家企业,业内专家的意见。下一步如果经过征求广泛意见,修改完善以后,再征求社会意见,最终以国务院条例发布。

淘宝网店铺已经超过500万,从业人员更是超过了千万,网络零售市场管理起来难度不小,聂林海副巡视员给记者仔细分析了各部门的职能分工:

聂林海:凡是商务,只要买卖的东西都是商务部管,但是执法在工商总局,支付在人民银行,有关信息设备支撑、信息技术支撑在工信部,税收在税务总局,牵扯到进出口的网络零售会涉及到海关,所以涉及的部门非常多。

“淘宝商城新规”事件发生后,也有不少讨论认为,政府介入是否合适?聂林海认为,对于快速发展的网络零售市场,监管分寸的把握非常重要,促进市场发展是主要目标,行业规范仅是辅助手段:

聂林海:这个度的问题的确是一个问题,监管如何拿捏一个度,首先要确保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监管要规范,但是不能影响发展,促进发展是我们主要目标,规范是为了促进更好的发展,通过规范促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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