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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度说起 中国企业最起码应该“不作恶”
2011-04-02 11:12:54  出处:快科技 编辑:萧萧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

Google一直以来以“不作恶”来约束自己,同为搜索企业的百度能否也能不作恶呢?从百度说起,中国企业能否也做到“不作恶”呢?

中国企业最起码应该“不作恶”

是继续作恶,还是金盆洗手?这个莎士比亚式的问题,让百度再次站上了风口浪尖。

上一次是2008年,百度被中央电视台曝光了竞价排名黑幕。但由于百度迅速启动危机公关,以李彦宏在2009年春晚频频露脸,百度给全国人民拜年了事。一次本来可以力逼百度商业模式转型的契机,一下子变成了百度和央视之间的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币解决。

这一次百度犯的“众”是作家群体。百度麾下的“百度文库”自以为“窃书不算偷”,激起了贾平凹、刘心武等作家联名讨伐,掀起了舆论风暴。对此,百度先是打出几式太极拳。继而,2011年3月28日,李彦宏放出狠话:“已经要求下面的员工去加强管理”、“管得好就管,管不好就干脆关掉”,把板子打到下属身上,避商业伦理之重而就管理之轻,李彦宏俨然一个“逃脱术”大师。

从竞价排名到 “百度文库”,除了不思悔改,百度恐怕很难给别人留下别的印象。李彦宏此时的“狠”反倒显得做作了。事实上,连百度自己都知道其中问题多多。要不作为一家向诸多国家提供搜索服务的网络公司,为什么它这些在中国惹来非议、麻烦的做法,从来就不曾在外国的服务器上出现过?相反,作为百度立身之基的搜索引擎,自抢滩纳斯达克以来,其研发费用从来就没有超过销售、总务和行政费用,这两年在搜索引擎服务上的创新更是乏善可陈。虽然不能说百度心思都放到歪门邪道上去了,但难免给人自甘堕落的印象。

这不是对百度的苛求。今天的百度与腾讯、淘宝同为行业龙头,说它是中国IT应用的一面旗帜也并不为过。在纳斯达克的上市,更使其具有了国际企业的品相。然而,就是这样的企业却公然在干着推销假药、侵犯知识产权、信息封锁这类下三滥的事情,说出去那污的不只是百度的名,而是中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脸。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道德经济,不仅仅需要法律的规范,也需要有责任感的企业率先垂范,树立新的商业风尚。一个国家的商业文化是要靠一个一个正当企业、合法经营聚沙成塔的。市场经济在中国早已确立,必须渐渐摆脱依靠假冒伪劣、抄袭模仿起家,依靠行走在合法与不法边缘,积攒第一桶金的做法,让企业“不作恶”大行于中国。如果连百度这样的企业至今依然考虑剑走偏锋,那会让后来者何去何从,让中国的市场经济情何以堪?

大道至易。不作恶乃是一抬脚就可以跨过的高度,并不需要奥运撑杆跳高冠军来挑战极限。百度日本就没有采用竞价排名,也没有百度文库。可见百度在中国非不能也,乃不为也。

大道至简。不作恶不过是要企业尊重用户体验、尊重所有人尤其是消费者的权利。互联网的本质是自由,百度乃至一切互联网企业的使命和存在意义,都应当是让用户更便捷地获取更有用的信息。

用户想要开阔眼界,一定希望百度提供的是信息,而不是打扮为信息的广告,正如他们希望在纸媒上看到的是新闻,而不是打扮为新闻的软广告。用户想要寻找商机,一定希望百度对企业排名是根据业界地位,而不是花钱的多寡。用户想要从事科研,一定希望百度能找到匹配的论文,这些论文可能被ScienceDirect或PubMed等专业数据库收录,这就需要开发专门的学术搜索,而不是普通搜索。

在国内搜索服务上,百度目前占据了压倒优势。要让这样具有初步市场垄断性的企业不作恶,除了政府必须加强监管之外,还必须改变消费者不利的博弈格局。一般而言,那就是引入竞争。必要的时候,不惜拆分了它。只有竞争充分的市场,消费者权利才能越强大。至少目前在面对百度的时候,作家们的权利救济明显不够,更遑论那些在百度竞价排名中被骗的企业与个人。如果连百度这样不思进取、巧取豪夺的企业都能在中国市场上活得潇潇洒洒,那无疑是中国市场经济之耻。

孔子选择职业,曾考虑是做出租车司机,还是当老师:“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为,则从吾所好”,但孔子有底线:“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这一价值亘古常新,当光而大之。(南方周末,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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